Q01 旅行險費率有幾種?
  (1)個人費率:個人投保。
(2)集體費率:五人以上同行,以個人為要保人。
(3)團體費率:五人以上團體,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為要保人。
Q02 國外地區的定義?
  係指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以外地區。
Q03 受益人可指定給誰?
  (1)傷害醫療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附約保險金為被保險人本人。
(2)意外身故保險金要保人可指定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或其家屬。
Q04 意外傷害險及意外傷害醫療附約投保年齡及期間有何限制?
  投保年齡需滿6個月以上至90歲,最長投保天數為180天。
Q05 投保金額有何限制?
  以年齡別及條件別區分,相關規定如下:










送件別 個 人 件 / 集 體 件 團 體 件
年齡身分/投保內容 主約: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主約: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醫療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AD&D) (MR) (OHS) (註1) (AD&D) (MR) (OHS)
未滿14足歲 2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2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14足歲~70歲 1,0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1,0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71歲~75歲 5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5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76歲~80歲 3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300萬 主約之10﹪ 主約之10﹪
81歲~90歲 100萬 不承保 不承保 100萬 不承保 不承保
 
Q06 危險地區是指那些? 投保限制為何?
  危險地區是指伊拉克、阿富汗、巴勒斯坦、索馬利亞、以色列等國家。
投保限制為意外險最高保額500萬元。
Q07 海外突發疾病附約保額是否有限制?
  附加海外突發疾病者,年齡限制為1足歲至80歲,保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Q08 投保旅行平安險後,可否就契約相關內容加以變更?
  可以,取消、縮短或延長等各項變更應於保險契約生效前或保險契約有限期間內辦理變更。
Q09 如何辦理理賠,需準備那些文件資料?
  請參閱理賠作業相關說明介紹。
Q10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項目為何?
  與國際SOS急難救助公司合作,免費提供27海外急難救助服務項目如下:
1. 急難救助服務項目:
(1)電話醫療諮詢 (2)醫療服務機構之推薦 (3)安排住院 (4)住院期間之病況觀察 (5)醫療傳譯服務 (6)遞送緊急藥物 (7)安排及負擔緊急醫療轉送 (8)安排及負擔緊急轉送回國 (9)安排及負擔遺體運送回國 (10)安排及負擔親友探視 (11)安排及負擔未成年子女返國 (12)提供住院醫療費用及住院保證金擔保 (13)安排復原期間之住宿(14)安排親友前往處理後事
2. 旅遊諮詢服務項目:
(1) 接種及簽證資訊之提供 (2)通譯服務之推薦 (3)遺失行李之協尋 (4)遺失護照之協助 (5)法律服務之推薦 (6)安排預約律師 (7)緊急旅遊協助 (8)緊急傳譯服務 (9)保釋金之代繳 (10)使領館資訊 (11)緊急資訊或文件傳送 (12)旅遊資訊 (13)安排簽證延期
Q11 旅行平安險與信用卡刷卡旅遊意外險有何差別?
 
旅行平安險
一般信用卡刷卡旅遊意外險
名稱
旅行平安險(意外傷害險附加意外醫療及海外突發疾病)
正名為:信用卡持有人意外傷害團體保險或信用卡持有人旅遊平安團體保險
保障項目
1. 意外身故或喪葬費用及殘廢保險金
2. 每次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3. 海外旅行疾病住院費用給付
4. 海外旅行救難費用給付
1.同左
2.(視發卡銀行購買否而定)
3.無
4.無
保障範圍
24小時全程意外保障
在搭乘或上下公共交通工具期間有保障(若搭乘飛機則外加起飛前5小時及抵達後5小時內)
保障特點
1. 不須刷卡支付交通工具票款以為保障之前提條件
2. 保額及保障項目可供多項選擇
1. 須先刷卡支付交通工具票款或團費固定成數以上始有保障
2. 保額及保障項目固定
保費支付
自己付費(或含在團費)
發卡銀行代為支付
Q12 若已有投保別家保險公司,是否有保額限制?
  每一被保險人在當次旅遊中,於本公司及其他壽險公司,合計所投保之旅行平安險最高保額不得超過3,000萬元。
Q13 外籍人士可否投保意外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附約?
  外籍人士意外險最多可保500萬元,不可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附約。
Q14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附約是否因旅遊地區不同,保額有所調整?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障,依不同海外地區自動提高保障倍數-美加地區為3倍,歐洲、紐澳及日本為1.5倍,歐洲地區係指依中央政府機關公告之歐洲各國為準。
Q15 意外傷害醫療給付之規定為何?
  費用扣除被保險人已由社會保險或其他醫療保險給付部份之差額,再行給付。
Q16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附約保障內容為何?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在海外因罹突發疾病(突發疾病係指發病前180天未曾接受治療)而接受住院、急診或門診治療者,給付方式為實支實付。
(1)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
按實際住院醫療費用給付,但給付最高總額以「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為限。
(2) 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
按實際門診醫療費用給付,但每日以「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之千分之五為限。
(3)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按實際急診醫療費用給付,但每次以「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之20﹪為限。
 
未命名文件
本網站最佳解析度為 1024*768 及適用I.E 5.5以上版本 版權所有台灣人壽 Copyright Taiwan Life Insurance Co. Ltd .
總公司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19樓 電話:(02)2311-6411 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