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範圍: |
| 使員工發生身故、殘廢、傷害疾病或職業傷害等事故時得以獲得保障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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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贏局面: |
| ◎ |
企業:員工係為企業的資產,為使企業得以穩固永續經營,分散風險減少法律上應負擔之責任,關懷安定員工生活成為首要。 |
| ◎ |
員工:家庭生活獲得完善的醫療保障,彌補勞健保險之不足,生活獲得保障無後顧之憂,增進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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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範圍: |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要保時投保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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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天數: |
| ◎ |
國外旅遊1日~180日 |
| ◎ |
國內旅遊1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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